恪守廉洁,共建医企购销文明清廉环境
—召开药械供应商廉洁警示教育会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四川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方案》等纪律和行业规范要求,预防和杜绝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共建文明清廉的医药购销秩序。2023年4月19日上午,我院组织相关部门和临床科主任及12家供应商代表在医院第一会议室召开药械供应商廉洁购销警示教育会议,会议由副院长王联均主持。
首先大家集体观看了廉洁警示教育片《一念之误》,供应商代表就全面构建“亲清”型廉洁规范的医商关系作了表态发言。
分管副院长王联均传达学习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严肃医疗卫生行业购销纪律相关文件精神,再次组织学习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总结了2022年度药品、耗材、设备购销及使用管理工作成绩,既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又剖析了原因所在,同时为规范购销行为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供应商代表对供应过程中如何做到廉洁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做了表态发言。
会上,党委副书记、院长胡友红对各医务人员及供应商强调三点意见:一是廉洁自律,依法经营,同时规范自身的营销行为,做好公司内部员工的教育和管理,维护企业健康发展;二是诚信经营,保证供应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有优良的质量和合理的价格,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三是医院工作人员和供应商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要划清红线,共同维持良好的医疗环境。胡院长对与医院长期合作的供应商给予工作的肯定和表扬。
最后,医院党委书记何朝江与参会人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谈话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构建廉洁医商关系的重要意义。规范医药购销行为是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迫切需要,事关医院品牌建设和发展大局,也关系到各供应商的信誉与长远利益。二是要切实遵纪守法经营,杜绝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在购销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等制度。做到经营主体资格合法合规、购销行为合法规范,产品质量合格合规,全力保障医药产品供应。同时做到“三不违”:不违法违规搞促销,不违背购销廉洁承诺,不违背规定进临床科室、住院病区。三是要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要求全体医务人员务必树立公开、平等的合作理念,廉洁行医,巩固“廉洁医院”成果,切实做到“四个不得”:不得收受商家红包、回扣,更不得索要;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不得进行商业统方;不得违规采购和使用医药产品。
院长胡友红与供应商代表现场签订了《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采购合同》、《医疗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关于医疗器械及耗材购销活动中反商业贿赂的协议》。
此次参会的供应商代表对医院的举措表示认可和支持,并表示坚决履行廉洁协议和承诺,自觉杜绝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与医院一起共同营造和谐、规范的购销环境,不断促进医院的行风廉政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健康开江”贡献力量。